11章 室内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调、除尘、照明及特殊消防工程
说 明

1. 本章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室内给排水(含常规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除尘、照明、特殊消防工程及室外特殊消防工程。
2.
定额中的特殊消防是指常规水消防以外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探测、报警、灭火系统。
3.
室内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除尘、照明工程按照单位工程使用定额。定额中未列举名称的单位工程根据建筑物的作用和层数分别按照生产类多层建筑、生产类单层建筑、生活类多层建筑、生活类单层建筑使用定额。
4.
定额中包括采暖、通风空调、除尘、特殊消防工程设备的安装费与单体调试费,未包括设备费与设备运杂费。定额中安装材料的规格与消耗量是综合考虑的,工程实际与其不同时,不做调整。建筑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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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给排水(含常规水消防)工程中,水表、流量计、压力表、阀门、卫生器具、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生活消防水箱等定义为材料;水泵、稳压器、水处理装置、水净化装置定义为设备,其安装费参照有关定额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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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工程中,散热器、疏水器、蒸汽分汽缸、集器罐、伸缩节、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表、阀门等定义为材料;电暖气、电热水器、暖风机、热风幕、热交换器、热网水泵等定义为设备,其安装费包含在采暖定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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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空调工程中,通风阀、百叶孔、方圆节、风道定义为材料;制冷机、冷却塔、空调机、风机盘管、轴流风机、消声装置、屋顶通风器等定义为设备,其安装费包含在通风空调定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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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工程中,喷淋管网定义为材料,电除尘器、干式除尘器、湿式除尘器、风机等定义为设备,其安装费包含在除尘定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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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中,照明配电箱(含降压照明箱、事故照明箱)、联闪控制器、镇流器、电气仪表、接线盒、开关、灯具、航空灯、插座等定义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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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消防工程中,感温感烟探测器、感烟探测电缆、控制模块、模拟盘、按钮、声光报警器、喷淋装置、预作用系统、泡沫发生器、呼吸机、喷淋二次升压消防泵、稳压泵等定义为设备,其安装费包含在特殊消防定额中。
5.
采暖、通风空调定额是按照类地区编制的,地区类别差按照表111进行调整。类地区原则上不实施采暖,当工程需要采暖时,可参照执行。
11-1 地区分类调整系数表

地区分类

采暖

通风空调

0.3

1.3

0.75

1.15

1

1

1.2

0.9

1.3

0.8


注 地区分类见《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
6.
给排水(含常规水消防)工程包括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消防管道、管道支架、阀门、法兰、水表、流量计、压力表、水龙头、淋浴喷头、地漏、清扫孔、检查孔、透气帽、卫生器具、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生活消防水箱等安装;管道支架、生活消防水箱的制作;保温油漆、防腐保护、管道冲洗、水压试验、单体调试、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7.
采暖工程包括采暖管道、管道支架、阀门、法兰、水表、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表、散热器、疏水器、蒸汽分汽缸、集器罐、伸缩节、采暖设备等安装;管道支架、疏水器、蒸汽分汽缸、集器罐、伸缩节的制作;保温油漆、防腐保护、管道冲洗、水压试验、单位工程系统调试、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8.
通风空调工程包括风道、风道支架、风口、风帽、风阀等制作与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安装;保温油漆、防腐保护、单位工程系统调试、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9.
除尘工程包括管道、管道支架、阀门、疏水器、风帽、柔性软风管等制作与安装;除尘设备安装;保温油漆、防腐保护、单位工程系统调试、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10.
照明工程包括照明配电箱(含降压照明箱、事故照明箱)、联闪控制器、镇流器、电气仪表、接线盒、开关、插座、灯具、航空灯等安装,以及敷设电线管、敷设照明电线、单位工程系统调试、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11.
特殊消防工程包括感温感烟探测器、感烟探测电缆、控制模块、模拟盘、按钮、声光报警器、喷淋装置、预作用系统、泡沫发生器、呼吸机、控制电缆、管道、喷头、喷淋二次升压消防泵与稳压泵等设备安装,以及保温油漆、防腐保护、单位工程系统调试、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12.
定额中未考虑施工安装与生产运行相互交叉因素,未考虑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因素,发生时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相关费用。定额已经考虑建筑与安装施工交叉的因素。